预防二次交通事故的有效措施有哪些

安顺律师事务所 1814

预防二次交通事故的预防有效有效措施有,及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次交措施开展疏散人员的通事工作,在正确地点防止放置危险警告标志,预防有效提醒过往车辆注意避让等等。次交措施发生二次交通事故的通事,具体责任承担情况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预防有效

一、次交措施预防二次交通事故的通事有效措施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防止二次事故的有效措施包括:

1.疏散人员;

2.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3.正确放置危险警告标志,提醒来往车辆防止二次事故的预防有效发生。

发生交通事故后,次交措施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通事,可即行撤离现场,预防有效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次交措施不即行撤离现场的通事,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二、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

1.停车并下车查看;

2.造成人员伤亡,拨打急救电话;

3.报警并通知投保的保险公司;

4.在事故现场协助救助伤员;

5.交警到场后,如数告知事故发生经过。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三、二次交通事故如何认定责任

律师在线提醒您,二次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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